汉网消息(记者 齐翔 通讯员 刘卫华 实习生 周琴)记者昨从省商务厅了解到,自今年3月起,原商务部核发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和原劳动部门核发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作废,启用商务部重新核发的“对外劳务合作(外派劳务)经营资格证书”。
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称,我省具有外派劳 务经营资格的19家企业名单已经确定。外派劳务企业主管单位变更后,出国务工流程、交费等方面将略有调整。有意到国(境)外打工的公民,可登录国家商务部或湖北省商务厅网站查询。
三证齐全方可出国打工
据介绍,有意到国(境)外打工的公民,应选择正规外派劳务公司登记,参加国(境)外雇主的面试,并通过外派劳务考试中心的考试,取得《外派劳务人员培训考试合格证》。
经营公司负责办理护照等出国手续时,应取得国(境)外工作准证和入境签证。三证齐全,方可出国打工。
持旅游或商务签证,或未通过合法企业、机构或个人(俗称“黑中介”)介绍出境打工,在打工所在国未按照当地法律办理劳工许可或就业证等证件的,均属非法出境打工。
出国费用明明白白
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经营公司向劳务人员收取的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劳务人员对外合同工资总额(不含加班费)的12.5%。经营公司不得以各种名义向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但可要求劳务人员购买履约保险。劳务人员办理出境证件、签证、体检、履约保险等项费用,原则上由劳务人员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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