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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劳务输出申领护照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4-10-29 | 浏览次数:10714
 

      出国劳务申领护照必须提交《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以前按需申领护照,出国务工申领因私护照可以由劳务中介公司统一办理,一些劳务中介公司借此从事非法劳务中介活动。

    为加强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遏制违规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实现管理关口前移,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研究决定,对招收并向境外派遣劳务人员实行备案制度。

    经国家批准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或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外派企业)招收劳务人员时,必须在劳务人员户籍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外派劳务人员户籍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认真做好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为外派企业办理备案手续,并将盖章确认的《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附后)抄送本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外事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不得为外派企业以外的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办理外派劳务备案手续。

    公安机关明确规定必须严格落实面见申请人制度,即外派劳务人员因私护照申领,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询问,除需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外,同时必须提交《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对于假借对外劳务合作或对外承包工程招收劳务人员骗取因私护照的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

信息来源: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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