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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公共工程完工后外劳工人须一月内离澳
发布时间:2015-5-26 | 浏览次数:1985
 

    澳门公共工程完工后,外劳建筑工人要在1个月内完成薪酬支付等手续,然后离开澳门,澳门政府将不会有空间让外雇在没被聘用下逗留澳门。澳门经济财政司司长梁维特近日表示,已与运输工务司进行跨司会议,在公共工程的外劳审批方面,将收紧外劳在工程完工后的留澳时间。

  梁维特介绍,为更好落实外雇退场,最近透过跨司会议,与运输工务司司长沟通,公共工程部门定期与人资办、劳工局沟通,实事求是审批外雇。如公共工程的建筑工期剩余三个月,过去雇主为外雇申请续期,因未有掌握完工期,便让外雇续约一年,但并不科学,部分外雇未必准时离开,对社会产生负面效果。现在对只剩三个月工期的外雇,最多给予一个月逗留期限,让他们完成退场机制的手续,包括薪酬支付等,不会有空间在无被聘用下而逗留澳门,必须在工程完成后尽快离澳。

      昨天,对于梁维特透露的这一消息,澳门环保建筑协会会长关伟霖表示欢迎,认为一个月的宽松期已足够,这样的措施对雇主和雇员都有利,有助减少劳资纠纷,“工程完结后,大家都按照法律去做,可以一锤定音”。有议员则希望,政府要做好规管总承建商、分包商,“比如欠薪等问题”,同时也要督促工程的进度。

  统计数据显示,在目前澳门约40万的就业人口中,有约三成是外雇劳工,澳门外雇劳工主要集中在建筑、餐饮等行业。根据澳门统计暨普查局的统计,今年一季度,外雇建筑工人平均日薪为614澳门元,与内地相比仍有相当的优势,吸引不少内地建筑工人到澳门“揾食”。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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