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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从九月起调至709元
发布时间:2009-9-17 | 浏览次数:2114
 

农民工合同制工一次性生活补助亦翻番

       我市城镇职工失业金标准将提高15%,达到每人每月709元,而农民合同制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也大幅度提高。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我市本月起阶段性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据悉,此次调整是我市根据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的文件精神,为应对金融危机、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而出台的阶段性优惠政策。调整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城镇职工失业金标准提高15%,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16元提高到709元;新标准的执行期自今年9月起至下次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止,若按新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金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低于709元的,仍按709元执行。二是大幅度提高农民合同制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农民合同制工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提高至本人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0%(调整前为12%),以后每多参加失业保险一个月,加发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调整前为1%)。因此,此次待遇调整后,农民工合同制工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相当于翻了一番。
       另据了解,为降低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失业保险缴费负担,在此次失业保险待遇调整之前,我市已先后两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 2%降为0.5%,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为0.5%,农民合同制工个人不缴费。
   信息来源: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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