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珠海对外经济劳务合作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东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2037号 电话:(0756)8281188 传真:(0756)8280293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劳务人员 等 人。 应乙方生产需要,经丙方本人同意,根据中国外派劳务有关规定,甲方为丙方输到境外务工手续,丙方同意甲方及乙方的要求条件,前往境外乙方务工,三方就本项劳务合作项目,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 劳务任务与要求
二、 三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乙方的要求挑选劳务人员,并协助乙方对劳务人员进行考核; 2、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丙方出境所需的文件、护照及有关手续; 3、负责组织丙方的体检、培训; 4、协助乙方对丙方进行管理。 乙方责任: 1、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丙方抵达国外的入境、居留、工作许可等手续; 2、按期发放丙方工资和奖金; 3、为丙方提供适宜的食、宿等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可根据工作需要规定具体的工作细则和规章制度,但须报甲方备案,出国前得到劳务人员的签名认可; 4、负责对丙方实行管理,并负责为丙方购买人身保险;如没办理保险,乙方应赔偿不低于10万人民币的偿金。为丙方在合同期内发生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负责所需医疗费、住院费、如遇人身意外事故,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汇同甲方和死者家属办理善后事宜; 5、 作和生活中出现任何劳资纠纷,必须妥善解决,并用书面迅速通 知甲方。 丙方责任: 1、务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厂纪、厂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劳务人员守则》规定; 2、从甲、乙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团结互助,勤奋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劳务任务; 3、按有关规定向甲方交付劳务费、办证、护照续期签证、护照押金(回国后退回)等费用; 4、合同期满或合同期内辞职、被解雇人员,必须5天内起程回国,不准以任何理由滞留或转住他处; 5、 工作和生活中发生任何劳资纠纷时,必须及时同顾主协商解决,并及时 通知甲方,必要时甲方共同参与调解。如调节无效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三、 三方权益 甲方权益: 1、按规定收取有关办证费用及劳务服务费; 2、有权地违反各项规定的劳务人员作出处理。 3、有权监督协议的执行情况并对违反协议各方进行处理。 乙方权益: 按协议和规章制度对劳工进行管理,对于严重违反协议条款或违反规章制度,因工伤或被医院医生确诊其因病因工伤以致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人员,有权向甲方提出解雇建议,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按协议及有关规定解雇该劳务人员。 丙方权益: 1、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月底薪为 元( 币),超时工作按每月平均小时工资的 %计发薪贴,节假日加班按 %计发加班费。 2、有权享受当地同等人员的公众节、假、休息日,每 年享受回国探亲一次,往返旅费由乙方负责,或认同乙方的休假又规定。 3、因工受伤有权享受医疗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 违约条款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务合约不能执行时,乙方须补偿甲方为此劳务所付出的全部费用,并赔偿丙方的损失,包括:丙方回程机票、偿还丙方务工所支付各项费用、受延误滞留时的工资,并增发一个月工资作为补贴。上述各项费用均须在回国前支付。 2、丙方如有罢工、闹事、不服从乙方管理、跳槽、离队出走、贩毒、卖淫嫖娼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将承担被遣送回国及其它经济处罚,并自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 不可抗力和风险 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灾害(如天灾、战争)或因政局变动改变新法例,致使合约不能如期执行时,乙方须保护丙方安全,保证丙方回国并支付回程旅费。 六、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和丙方如发生劳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通知甲方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中国法律进行裁决,乙方和丙方需服从裁决决定,有关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 七、其它事宜:本协议如有不完善之处,甲、乙、丙方可商定补充,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书共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书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